Mike 的个人资料The Unbearable Lightness...照片日志列表更多 ![]() | 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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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 那些零碎的漂泊记忆时不时地,一些朋友给我传递一些反馈,说我很幸运,好像我打算要做的事情都如愿地完成了,而且现在家庭事业发展都不错。认真说来,这些好像都是事实,出国也出了,婚也结了,现在还有儿有女,事业也上了一个新台阶,我有时候跟老婆也很感叹这一路的艰辛,现在也总算有个安稳的日子了,虽然还是漂泊,我们对现在的生活工作都还很满意的。
刚刚回到上海的时候,跟Bono和Richard一起住在芳华路一个三居室,我们三个大学就一个宿舍,那个时期算是把宿舍搬到了上海。几年以后的重逢,几个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生活方式又凑到一起,还算很有意思,度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要说是当初跟老婆刚刚认识的时候,04年在上海,应该是我事业和心情的低谷期,遭遇种种不顺,那个时候我都很难想象能有今天这样的情景,反正是我很颓废很绝望很浮躁的一段时间。我记得我跟老婆两人工资加起来还不到五位数,但是我跟老婆生活还是很开心的,住在芳华路一个月租750未装修的一居室里面,每天我们俩下班自己买菜做饭,偶尔还带个便当到公司当午饭,周末的时候就邀请richard和bono一起过来吃喝聚会,号称“周末喜相逢”。有时间的时候,我还有读书复习考试,算是谋求发展而没有沉湎酒色,呵呵。那个时候,还有几个同学在附近,经常我们之间还串个门,联络联络。后来我跟老婆还回忆说,觉得那段时间也不担心结婚啊买房啊孩子啊等等问题(主要也不敢想),每天吃饱睡足就很高兴了,不像现在物质条件好了烦恼还多了。
后来跟Bono和Richard来了个乾坤大挪移,房子互换,我们就搬到花木路住了一段时间,跟Bono和小丽当了邻居,Richard住到我们之前的花木路,不过这个丝毫不影响我们“周末喜相逢“,而且频率已经增加到每周2-3次了。后来小林的妈妈来上海,帮我们料理家务,我们更是“喜相逢”。记得05年那个夏天,很多晚上的时候,我们几个就聚在楼下的快客便利店门口,买上几瓶啤酒,烤点羊肉串,就在那里坐着喝着吃着聊着,度过很多快乐时光。后来我要来北京了,Richard要去温州私企发展了,我们的“铿锵三人行”就结束了。
来北京的时候,一切都还是比较新鲜的,但是总觉得还是跟上海在生活工作上有很大的落差,不过也算适应的比较快。刚开始住在八宝山一个同学家, Toka还两边奔跑的生活,后来彻底搬到北京工作了,我们就搬到西直门索家坟住(在北京不是这个坟就是那个坟,不要怕),住了一年多,那个时候也是天天下班回家做饭,日子相当红火,周末还去附近的北邮打球锻炼,生活还是很有规律。。更重要的是跟北京的组织接上头了,小猪小朴老千狗狗大哲琪琪等等,基本上是3天一小聚,5天一大聚,我们家还承办了首届厨艺大赛呢,很有意思,我也是那段时间迷上了砸金花。那个时候我比较忙,所以经常是老婆回家做饭,先是她公司旁边的沃尔玛,后来是楼底的华润超市,然后是铁路边的市场,只见她每天大包小包往家里提,开电梯的都奇了怪了,你家住多少人啊这么能吃。那个地方留下我们很多美好的记忆。
后来小林跳槽去了后来被她成为魔鬼疯人院的日企,记得那个时候,老婆好像挣得比我还多,让我很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公司交通比较麻烦,我们就搬到了她公司大楼的紧背后的一个小两居,住了大概一年。她上班都不超过5分钟,理论上中午都可以回家吃饭。丈母娘也来了,天天帮我们做好吃的。不久后,我也跳槽去了德国公司,刚好也在东三环,每天都可以走路上班。跳槽以后不久,我们就相中了后来的房子,忙忙碌碌的办理好各种手续,国庆就入住了,基本上就是刷了墙添了一些家具和家电就直接住了。不久以后,老婆就宣布怀孕了,一家人就围绕着这个事情开始忙碌了。在家小区很快就认识了一些朋友,还参加了小区的篮球队,定期在小区球场活动。老婆也认识了很多孕友和宝宝妈妈,为她后来的生活打下了很好的群众基础。北京的朋友也经常来我家小聚,虽然有点远,但是也难以抵挡我家火锅的魅力,金花的战场也挪到了通州。能够有了自己的家,我和老婆都很满意,而且有了自己的孩子,梦寐以求的专业证书也拿到了,也感觉着应该稳定下来了。但是由于我的一些想法,包括家庭事业环境教育等综合因素,我们还是决定来新加坡了,当时好像还是有些顾虑,毕竟生活已经很安定了,折腾的原动力不是很大。刚刚买的房子才住了一年多,刚刚添置的超大电视和滚筒洗衣机都没有用多久,一搬家有种砸锅卖铁大削价的感觉。
最终还是举家搬迁到了狮城,老婆也辞职做上了专业太太,生活工作还不错,儿子也快乐地成长,就是我这个酒鬼很难受因为这里的酒太贵,不过我一直心惶惶,害怕老婆抱怨这里。有一天,突然老婆告诉我她又有了,我很惊喜,然后一颗悬着的心也落下了,这下给在新加坡生活找到一个强劲的理由了,国内不让生二胎。开始期望是个女儿,后来检查发现的确是个女儿,太美了,曾经开玩笑说,我忽然发现没有追求了,然后有朋友立即纠正说是该更有动力赚钱养家糊口了。现在父母也在这边了,帮着料理家务,照看我那个越来越调皮的儿子,一家人也算其乐融融。
我能有今天的发展,说穿了只是怀着一颗平常心,去做一些我觉得有价值或者有意思的事情,就像我给我儿子取名字一样,“逸而为之”始终是我追求的境界,尊重自然,释放天性,却也不消极避世,而是尽其所能去改变现状,没有好高骛远,也没有止步不前。关于我的生活哲学,说起来很话长了,很多东西都淹没在我零零碎碎的博客里面。我没有幻想我是上天的宠儿,我也没有觉得上天对我不公,我只做我能做的,想我能想的,让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就可以了。正如一句得道的禅师所讲,所谓幸福就是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拨云去雾,去伪存真,化繁为简,原来很深奥的道理可以如此浅显有力。
11月24日 对联后记有些迟到了,因为前面工作一直比较繁忙,周末在家也不得清静,宝宝在家里主宰着我们全家的生活,呵呵。不过,无论如何,觉得应该还是给这个事情一点总结。
今年7月回家,给爸爸讲了我要送他一幅对联的事情,他好像很高兴的样子。他生日当天早上,我让他去准备纸笔,红纸正好家里还有,毛笔小侄女练字的也有,一问红纸大概要多长,我数了数说上下联各有20字,我爸一听晕了,简直是超级对联啊,至少是超级长对联,估摸着要超过门栏了。我先在草纸上热身了一下,开始的时候还不是很有信心,觉着都快20年没有握毛笔了(上一次还是初一的时候),不知道还有没有感觉,幸好老婆和老爸都很鼓励我,于是我凝神定气,龙飞凤舞地写完了这副超级长对联,并且跟爸爸一起贴在我家大门口。一切完毕,虽然书法相当一搬,这辈子跟艺术难以结缘除了欣赏以外,还是很满意自己的作品,特贴图如下:
8月16日 英伦之行如果以祖国首都北京为中心,我去过最东的地方应该是多伦多(本来以为是芝加哥,因为我在那里混了2年多,后来看地图才知道多伦多还更靠东),我去过最南的地方,就是现在的久留之地新加坡,去过最西的地方是法国巴黎,去过最北的地方就不好说了,原因有二:一是说了比较丢人,二是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北京城区往北2小时车程的地方,要么是十三陵,要么是小汤山,要么是密云,总之没有超过八达岭就是了。
丢人不可怕,只要有突破。这次突破的机会来了,不过不是往北的突破,而是往西,公司安排我6月中去英国总部培训了一周,日程安排是这样的,新加坡时间周六出发,伦敦时间周日到,然后周一至周五培训,周六返回。从这个日程上就可以看出,公司特别是我自己没有安排太多观光时间,一是我一贯比较懒,不爱满城跑观光,二是一个人去观光也没有什么意思,连感叹一下“风景多美啊”,都没有人听。
不过,我还是抽空在伦敦城里走了几下,也算观光了,不然这篇游记这能是这样写了: 一、去的时候在新航的公务舱喝了几杯,睡了一觉,就到了伦敦; 二、在伦敦培训了两天,然后突遇紧急事务,剩下三天忙得昏天黑地; 三、回的时候在新航的公务舱喝了几杯,睡了一觉,就到了新加坡。
所以这就太枯燥无味了,这样去一个地方跟没去也没有多大区别。于是,我决定还是四处看看吧,但是去的地方和看的时间还是非常有限。
言归正传,在去伦敦的飞机上,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吧,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世界上曾经最大的帝国是哪个?一直以来,我以为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大元朝,不但占领了中国及周边国家,还占领俄罗斯的大部分,向西一直打到欧洲多瑙河流域,不可谓不是超级大国。但是事实上,我觉得他们还够大,如果跟后来的“日不落”大英帝国来比的话。
我不用细细列举大英帝国的每个版图地域,就列几个大号的说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南非,几乎整个东南亚以及中国的小部分地区。如果对地理不熟的话,可以随便那张世界地图看看,以上列举的这些国家在世界整个版图的比重,一看你就疯了,太牛了!!
成吉思汗时期,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强的骑兵部队,归功于游牧民族常年累月骑马射箭的游牧生活,然而他们扩张版图的“侵略”,目的很简单,就是抢东西,到了一个地方就是打仗,打赢了就抢东西,带不走的东西例如房子就一把火烧了,男人投降也杀了不投降更得杀,至于女人吧,漂亮点的带回去做小老婆,其余也杀了,老人小孩就更不容说了。其实他们也很平等,对于中原的南宋,他们也是如此,烧杀抢劫、奸淫掳掠,他们曾经想把整个中原都变成牧场,幸好有人及时阻止,忽必烈也听进去了。这个还是其次,这些草原英雄大多目不识丁,也没有什么人生理想(成吉思汗和忽必烈算是例外),大多数就是喝酒吃肉搞女人打仗,当政局稳定以后没有仗打了,就只剩喝酒吃肉搞女人了,因为他们也没有别的追求了,所以他们管理不好自己的政府,所以大元朝没有多少年,全垮了。归根结底,他们没有先进文明,而且对世界文明作出了巨大的破坏作用。
大英帝国则不同,他们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实行工业革命的地方,他们代表了当时世界最先进的科技水平,例如瓦特先生发明了蒸气机,一个划时代的革命,更加致命的是,他们不但将科学技术转化成了生产力,还转化成了战斗力,步枪、大炮和钢铁军舰的发明使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海军(兼陆战队),于是他们想到要扩张,对于任何一个岛国(包括日本),一旦强盛必然要扩张。为什么呢?因为岛国上的人有种天生的危机感,你想啊,先不说资源有限啊,经济模式单一容易受制于人等等,每天看着地图,自己就那么小一点在海上漂着,一有个海啸啊地震啊台风啊什么的,你连躲的地方都没有,换你你有安全感吗?
我不知道他们扩张始于什么时候,是在罗伯斯比尔资产阶级革命之前还是之后,也不重要,政府可以随便换,只要你的实力还在那里,不会对扩张产生多大影响。当然英国从古至今就没有消停过,苏格兰、爱尔兰、威尔士和英格兰一直打个不停,从电影《勇敢的心》就可见一斑。然后又有什么宗教斗争,所以一些受宗教压迫的人们,尤其是清教徒,他们也渴望去另外一个地方生活(侵略)。
于是一些人,坐了船(类似“五月花”号)横跨大西洋就去了美利坚(那个时候还没有美国),开拓13个殖民地,当地土著都是印地安人,都是拿着长矛弓箭之类的东西,根本就无法挡住那些“洋枪洋炮”,当然加拿大也不在话下,主要的敌人不是当地人,而是另外一个强盗团伙兼宿敌——法兰西。向东的扩张也开始,他们的舰队沿着大西洋非洲西岸下来就到了好望角,然后就占领了南非,因为这个地理位置太重要了,而且这个地方还盛产钻石和黄金。北非主要是埃及,法国人先去,就算了,世界很大,没有必要跟法国人死磕,谁都没有好处,中非那些地方贫穷落后得你都不知道占领了它你能干什么,总不能天天看狮子大象打架吧,所以继续走。于是他们来到印度洋上,第一个就是干掉印度,建立现在说的军事基地,那个时候印度比现在可大非常多,然后印度洋上东南亚小国家例如马来西亚(包括没有出世的新加坡)、印尼、菲律宾、泰国、越南等等。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因为他们马上就要吧口水流到那个睡熟的雄狮身上了。
当时应该差不多是大清道光年间,这些洋人已经开始慢慢渗透到中国南部地区了,而且跟朝廷也有些外事活动,但是大清还处于天朝大国的梦想中,丝毫没有引起什么警惕性,更重要的是这些洋人也没有来了就直接开打,可能也是有所顾忌这个东方文明大国的威严。这话应该不假,据一些历史考证(我没有重新考证),按照当时的国民生产总值(GDP),中国清朝直到鸦片战争爆发前还是位居世界第一的,连当时已经进行了工业革命的英国也不是对手(可能是英国人少)。但是这帮洋孙子,搞了一个比直接开战还损的阴招,就是卖鸦片给中国清朝人,于是真正的灾难开始了。
要知道在一个封闭的经济体系中例如清朝,最怕的不是贪污,为什么呢?因为就算是和珅这样的大贪,其实只是皇上的一个攒钱罐,因为整个江山都是我的,整个大清百姓口袋里的钱理论上都是我的,哪天我一不高兴,满门抄斩,你的也就是我的了,但是这是封建社会的封闭经济时期,属于体内循环。现在时代不同了,有了国际贸易了,要讲究国际收支了。鸦片这东西太阴了,不但掏空你的钱包,还掏空你的身体,于是无数家破人亡的故事就开始一幕幕重现了。无数人吸食鸦片,导致国库比较亏空了,这个影响是巨大的,而且社会风气很不好,男人们天天有气无力,别说当兵打仗,连生活起居都是问题。于是林则徐等清醒的人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禁烟运动,于是大英帝国不干了,开战了,清军不经打,实力悬殊太大,林则徐被发配边疆伊犁终身未归终于客死他乡了。在此特别批评包括新加坡在内的马来西亚,因为他们当时是主要的鸦片种植地。然后大清开始了议和赔款割地的一轮轮的丑剧,而且无论是对大英帝国还有其他列强。到后来的甲午战争八国联军等等悲剧,八国联军中有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美国、日本、意大利、奥匈帝国,我很恨他们,因为我去过圆明园遗址,能把一个金壁辉煌东西结合的艺术宫殿糟蹋成那么一个凄凉悲伤的地方的人,我们都应该憎恨。这些血的历史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的这个千真万确的真理。那我问,清朝为什么落后呢?因为明朝其实是拥有最强的海军(杰出代表郑和)、炮兵(帮朝鲜打日本的时候)和骑兵的(关宁铁骑),请不要跟我说什么资产阶级比封建社会先进之流的马克思主义余毒之类的话,制度都是人定的,没有人特意要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只要你能够缴税,所以我不相信什么主义的差别,国家的合理与否要看管理这个国家的人以及他们颁布的制度,无论是皇帝、主席还是总统。基于大清国的背景,我只能说,我历来是反对文盲民族(例如蒙古和后金)来管理国家的,管理国家跟打仗有根本区别,打仗可能是体力活(例如成吉思汗)也可能是脑力活(例如诸葛亮),但是管理国家绝对是脑力活,而且要有相当高的脑力水平和政治觉悟的,所以这些少数民族根本不具备,他们在行的是烧杀掳掠,缺乏根本的文化积累,虽然偶尔出几个像样的君主例如忽必烈和康熙,但是实在太少,不能把一个国家机器建立在这么小的一个几率上。
后面的故事就不用讲了,无数辛酸泪,化作点点亡国恨!!!
以下引用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关于莫高窟的一句: 【我心头只是浮现出一个当代中国青年的几行诗句,那是他写给火烧圆明园的额尔金勋爵的】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能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旷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这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战阵 决胜负于城下
但是我觉得 大英帝国的这次环球巡回演出,从历史的角度来讲是积极的,虽然代价相当大(对于被演出的国家),因为他们是代表了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生产力的,所以这个就是跟蒙古帝国的最大区别。他们的入侵,客观上不但加速的清王朝的灭亡,客观上是进行了现代文明的传播,而且让世人意识到了原来外面的世界更加精彩,原来我们自己跟人家差距这么大,原来还有一些更加先进的东西我们都没有想过,是时候苏醒了,开始寻找差距吧。经过100年左右的革命、运动和浩劫,终于我们独立了,并且站起来了,但是自此我们离我们曾经的大国还是有相当的距离的,至少我们现在缺乏那种千年流传下来的自信。
我有个幻想就是要实地拜访一下那些曾经影响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民族,简言之,就是曾经巨牛的国家,他们是美国(其实并不是一个民族,纯粹杂牌且没有历史,是个投机实用型国家)、德意志(牛比得不行了,无论是历史还是当代科学、哲学和音乐)、法国(除了拿破仑,其他的光荣较少)、英格兰、大和民族(不用多说)、俄罗斯(从沙皇到苏联,绝不是孬种)、埃及(古文明帝国,但是好像大多数精力都花在修墓)和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在我眼里,这些国家是曾经影响人类历史进程得国家,当过首推中国。
美国、德国和法国,我都去过了,所以这次能去英国,十分兴奋。
之前对英国了解不多,除了英语和足球,这次去感觉还是不错的,传统英国人的印象是拘谨和刻板,下班去喝咖啡或者酒吧还是西装革履,说到底他们还是有一种贵族情节,毕竟曾经十分骄傲的日不落帝国,但是其实他们也是很浪漫的,大街上拥抱亲吻的不在少数。我这次在有限的时间内,居然看到了伦敦桥,并且是它张开双臂让轮船经过的情景,去的当天正好是女皇的6x生日,所以还有幸听到了礼炮的声音(因为我在酒店睡觉),这是我刚到的那天(星期天),接下来我就忙了,然后最后一天晚上,也就是周五晚上,约朋友吃饭,然后朋友带我去四周溜溜,看到了大本钟、威斯特敏斯特教堂、白金汉宫、议会大楼、伦敦眼(其实就是大转盘)、还有在伦敦的中国城小吃了一顿。
去伦敦街头,我的感觉是跟我去法国巴黎的感觉一样,跟上海香港比淡不上modern或者豪华,但是感觉很恬静很舒适,一种花了几百年建立起来的自信,然后是感觉浓重的历史气息,因为当你听到你去的每个地方的名字的时候,你就会想到那里曾经发生的故事。
这种感觉只能是这些老牌国家才有,你有香港和加拿大美国的大多数地方就根本找不到这种感觉,因为他们实在太没有历史积累了。
所以我这次旅行很满足,虽然没有去很多地方,但是我感受到了那种发达国家的自信,或者是自豪,即便是你跟出租司机或者酒店小生谈话,他们都流露出习惯性的自信。
一个朋友说,要培养一个暴发户,只需一代,要培养一个贵族,至少需要三代。那么,今天我说,要培养一个自信的民族,至少需要300年!!! 8月2日 我的中国心正如小林在离开北京之前说的一样,人只有离开了中国才会唱《我的中国心》,我觉得很适合我现在的心境,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异国他乡了。我现在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许是因为老听周杰伦/方文山的歌(很有意思,他们很多歌词已经部分收录在某些台湾国文教材了),也许是读了一些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中所倡导的“人文山水”和“母语情节”,也许是在无数次苍白无力的英语与博大精深的汉语的对撞中激发了我对我们母语的热情,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考试完了有些闲暇时间。
不得不承认,我除了普通话不是太好以外,读的书实在少得可怜,基本上就是以前语文课本中出现的一些东西,莫说是古今中外,四大名著我就读了半部水浒,我觉得我高考时候语文不及格还是有些道理的,虽然我很抨击那种八股文的考试让语文变得枯燥无味。于是我给自己列了一个庞大计划,从精神旅行到身体旅行。从先秦哲学诸子百家开始,到史记汉书隋唐史,唐诗宋词明清小说,再到民国以来的现代文学以及历史。有了这些历史文学哲学传统文化的脊椎为背景,也许还可以在艺术例如茶文化和酒文化,服饰、宗教、书法、风俗、绘画和乐律等艺术方面看看。最后,等到这一切都差不多了的时候,我也该到退休的时候了,于是可以去身体力行访遍祖国秀丽的大好河山。现在我已经有些痴迷了,居然放弃了咖啡可乐,希望马上也能放弃啤酒了(难度比较大),小林问我什么原因,我说从古至今有几个牛人喝的是咖啡啤酒!?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一茶一人生。不可否认,自从喝茶以来,每天早上沏一杯茶,绿茶碧绿如玉,红茶赤忱温软,细细品尝,唇齿留香,余味绵长,而咖啡浓洌骄躁,一口就肆虐了舌头的敏感。
其实,很多文人墨客在怀念故乡,他们更多的是在怀念故乡的人和一种文化的宿根,他们对故乡的思念几近撕声裂肺,同时更加义无反顾地漂泊去更远的地方,我想我也是他们其中的一位吧。谨此引用几句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的引用,作为本篇的结尾:
其实,所有的故乡原本不都是异乡吗?所谓故乡不过是我们祖先漂泊旅程中落脚的最后一站。(杨明:《我以为有爱》) 我抛弃了所有的忧伤与疑虑,去追逐那无家的潮水,因为那永恒的异乡人在召唤我,他正沿着这条路走来。(泰戈尔:《采果集》) 6月13日 宝宝命名记II很意外,很惊喜,老婆刚刚查出来,又怀上了,算是平静中小起波澜,打乱了我们很多计划,急匆匆安顿好各项事宜后,还是觉得很幸福,幸好是出国了,不然在国内就真的成了超生游击队了。对这个宝宝很是期盼,我和老婆都很希望这次是个女儿,这样我们就圆满了。
欣喜之余,一项艰苦的任务又浮现在眼前了,要给宝宝取名字了。虽然我平常带宝宝不是很积极,取名字却十分积极。这次不同的是,我们可以提前知道性别了,这样不用男孩女孩都取,相对比较省力一点,但是我这个性急的爹已经等不及了,于是想当然的认为这次肯定是个女孩,相信我的直觉,于是就开始想女儿的名字。
总的说来,我希望女儿的名字要古典文艺一些,隽永别致一些,比较洋气又要不是传统,一想这个就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也许是熟能生巧,我一发挥就想了一大串:
姚婉欣:比较委婉,也比较灵气,意境上略欠缺一点,可以算一个备选。
姚灵儿:比较乖巧,但是不是很大气,要是女儿都成老太婆以后,大会上被点名说:“现在有请姚灵儿女士致辞”都是什么啊,要让人笑掉大牙。
姚艺欣:多才多艺,欣欣向荣,还不错,可以算个备选。
姚意姿:跟老婆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名字最好。首先跟儿子逸为更感觉像两兄妹。其次,“意”强调有内涵品质,“姿”讲要外表美丽动人,一内一外,很是呼应。总的说来,意境比较好,比较抽象飘逸,并且很别致新颖,听着有一种“人未动,心已远”的感觉,也有种比较矜持婉约的感觉,读起来也比较顺,写起来也比较好看,我和老婆一拍即合,认定它了。
虽然这次好像只用了一晚上的时间,但是我还是欣喜不已,辗转难眠,好一会儿,老婆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被我叫醒了,我说,老婆,我又想了一首诗,接上次写我们俩和儿子的那首,现在真的成了一家人的名字都在里面了(文、霞、逸为和意姿):
文思如霞逸, 落笔惊天为。 云若知我意, 化雨更多姿。
我太有才了,老婆都笑醒了,哈哈,我也半夜起来码字,记录这个历程,但愿这次能如愿,不然的话为了这个名字我也要继续生,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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